某人被定罪故意伤害至人死亡,光有3个人的证人证言,没有其他的证据,这样能证明人是他杀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54:42
这个案子属于共同犯罪,现在被其他共同犯指定杀人的这个是带头的,等于是为了他的事,其他人去给他帮忙。
还有就是因为是他叫的其他人去打对方,那么就即使人不是他杀的,他也和这个杀人的量刑是一样的?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上很难说,因为证人证言属于传来证据,在法律上没有直接证据有力,而且中国人的诚信度还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仅凭证人证言就定案的很少,但就像 张勇 - 公司法所说的,如果能形成证据链条,相互印证也是可以的.
像这种情况检察院应该因证据不足打回让公安机关补充侦察的,不过人感觉就算检察院那没有打回让公安补充侦察就批捕了,到了法院那了也未必就会判他罪名成立,因为就凭几个同案犯的共同指认也会因公诉方缺少直接证据而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他是主犯啊,量刑要重于从犯。
没有其他证据,只有证人证言,而且这三个人与本案还有厉害关系,那么,其证言的可信度就要降低,公安机关应找到作案用的凶器,或者其它重要证据,对于故意伤害、杀人等,必须亚欧有做案工具为证据

原则上只要能证明确实充分就可以,如果能形成证据链条,相互印证就可以

证言只是一方面,杀人案应该有人证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