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选民负责”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06:18
我是选修政治的,我现在学《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我的政治书上有很多关于“对选民负责”,“对议会负责”这些字眼。对选民负责其实是什么意思?如何对选民负责?对选民负责意味什么?要对选民负责些什么?“对选民负责”是不是就是为选民服务啊?那“对国会负责”呢?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每个政客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因此没有权力滥用!
对谁负责就是最终追究责任的是谁。
举个例子:我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出了问题,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要求其解释,撤换负责人等等。
人民代表是人民选择产生的,当然对人民负责。如果干的不好,下次人民就不会选他。

  伟大的思想家卢梭的传世之作《论民主》的“主权在民”的核心思想始终贯穿着整个作品之中,他认为一个民主的政府必须把权力完全交给这个国家的全体公民,然后再由全体公民把权力赋予给一个组织,即民选的政府。民主政府的关键点是每个有合法选举权的公民都有一张选举选票,一张选举选票不足以引起民选政府中有独裁倾向的统治者的担忧或害怕,但超过***张(具体多少张可以视每个国家的实际情况而定,国家可以用立法的方式来支持一个具体的数字)的合法选举选票的联合签名将使得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不得不引咎辞职而重新组阁。这样一来,公民的选举选票的联合力量非常之强大,使得统治者不能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对全体公民负责。“主权在民”的核心本质就是用公民的选举选票(笔者认为选举选票是一种极佳的驯服工具)来驯服统治者,使统治者的独裁兽性得以驯化向民主性方向转变。

  如果这个民选的政府之后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大多数选民的利益的话,选民则可以动用手中的选举选票来更迭这个不作为的政府,重新选择一个新的民选政府来为全体公民服务,以期让支持的选民获得比原来更多的货币选票。这里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是公民可以用自己的选举选票来换取自己心中的期望值的货币选票。与此同时,政治候选人也可以在宪法或选举法的框架下用自己的货币选票来向选民换取自己需要的选举选票以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当选,这种有着不同利益倾向的选民和政治候选人之间的动态重复博弈就保证了当选者必须兑现自己大多数的竞选承诺来取悦自己的选民,以减少连任或者政策实施的阻力。如果竞选前的空头支票在政治候选人当选后不能承兑的话,以前有合法选举权的拥护者又可以动用选举选票在换届或在集团化的选举选票的联合威慑下把当选者拉下马,这样将会对拉下马的当选者的未来的政治声誉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此一来,当选者就不得不考虑他在执政期的行为是否与当初支持他的大多数选民的利益一致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