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的户口名字错了现在我要证明她的名字的证明书怎么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4:17:05
怎么写啊

你应该到当地派出所开证明
或是改成正确的

证明信公安机关有制式文本

应该是一份证明,一份申请。

1。证明书
xxxx公安局(或派出所)
兹证明书,xxx原名(或正确名)是xxx,因什么原因户口名字写错(或填错)。
证明人
年月日
附证明正确姓名的原始或其他材料。
2。申请书
xxxx公安局(或派出所)
申请人xxx,xxx原名(或正确名)是xxx,因什么原因户口名字写错(或填错)。请贵局研究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证明正确姓名的原始或其他材料。

你可以采用改名的方式,或直接由单位出个证明,或自己写个说明都可以的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