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年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0:49:44
我2004年的2月25日到的现在这家公司,刚进公司的时候员工手册上规定在公司工作一年以后可以每年休7天年假,年假可以累积到下一年使用,2008年1月新劳动法出台以后,公司规定以前的年假除了2007年的都作废了,而且2007年的年假还只有5天,这个合理嘛?

国家规定并且通过审核自然有其合理性,你那公司是公司的规定,如果福利程度超过国家规定,他们可以延续,国家不会干涉他们,但是福利不能低于国家规定,否则就是违法。

共产党万岁,政策就得跟着党走,党说合理的就合理我们应该支持.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五天,你公司没有违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是降低了自己的福利待遇,这个法律不会追究其责任的。好好回味当初的美好假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