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我的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2:26:25
方X
乙方:姓名X性别X居民身份XXXXXXX
出生日期XXX年XXXX月XXX日XXX
在甲方工作时间起始2007年9月25日
家庭住址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
户口所在地XXXXX省XXXXX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例。
一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壹年。
本协议自2007年8月31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至2007年12月25日止(正式上岗后三个月)。
本协议于2008年9月25日终止。

三 培训相关条款
1在进行培训前,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元培训费用。
2乙方在此次培训结束正式上岗后满六个月后,甲方将一次性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上述培训费。
3培训结束后,甲方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乙方专业水平,并决定工作试用期:通常试用期不低于2个月:试用期满后,乙方直接转正,转正后的薪金待遇根据技术水平和甲方劳资规章制度确定。
4 培训期,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 当乙方结束培训正式上岗后,在任职壹年内离职的,必须一次性叁倍赔偿给甲方因培训发生的全部费用
6 乙方参加培训的课程名称为XXXXXXX。
7 乙方接受培训的日期为空的没有写
8 培训费用:(培训费及耗材)总计人民币4000元整

签定合同起都没有交社保 这样合同是随时都可以解除的,我知道的 但我担心的是培训费的赔偿问题 我要赔吗 不赔 是什么依据
我想知道我的合同的起始时间是
甲方工作时间起始2007年9月25日
本协议期限为壹年。
本协议自2007年8月31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至2007年12月25日止(正式上岗后三个月)。
是按哪个开始计算合同时间的 这两个时间算哪一个

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用支付任何赔偿费用的,反而单位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更何况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培训费哪。

当然你如果只是想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单位,然后按照cjq6364说的支付应支付的培训费即可。

培训是要缴的 但不是三倍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缴 要有培训费的收据 而且有关专家解释应该是第三方开具的收据 而不是本单位的

算了吧,居然让员工交培训费,典型的骗子公司。即便不是骗子,也是非常不规范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