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能否自动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46:33
我是05年签订合同的,共签订了10年合同。合同中规定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5万。
我在这里上班,去年因医院工作需要,有半年时间傍晚都是加班,(周一至周五),加班时间是17:30-22:00左右,没有加班费,而且节假日上班,都是没有加班费的。
这样,我是否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不需支付违约金。

1、首先你要明确原先合同的内容,如果之前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的加班时间,按照你们的工作性质也没有说必须要加班,那么你可以主张医院提供给你的工作条件还有拖欠加班费的事实与劳动合同不符,这样你就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无须支付违约金,因为是对方违约在先

2、而且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你是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主张降低违约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