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1人死亡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19:49
我叔叔于2008年8月15酒后驾车闯死一人 该人性别女40多岁 家中有一女儿上初三和仗夫 我叔叔肇事没有逃逸 但是现在他没有赔偿能力 我叔叔他是一个聋哑人家中还有一妻子和儿子 本来还的靠低保过日子的 最近靠借钱买了一辆三轮子 谁成想 我想问问大家如过没有赔偿能力的怎么办 注:他和我爷爷奶奶是住在一起的我爷爷是有劳保的
驾驶的是实风大三轮 有交强险 他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我想先问以下,是驾驶三轮车撞死人的?还是驾驶机动车撞死的人?
如果是驾驶机动车,并且该车依法购买了交强险,那么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付,按照今年的交强险赔付标准,有责任的赔付限额为12w。
如果没有保险或者不是机动车,又没有赔付能力,一旦赔付金额超过30w,你叔叔就可能面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有没有人肯替他还的? 自己还除了基本生活以外还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

都没了 那就坐完牢出来工作继续偿还.

补充:

对的,仍然是告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然后等他坐完牢出来以后继续还.

那就给按期支付,或者双放潜调节。总之不可能逃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