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罚款,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19:00
我是在6月底进一家私人物流公司做统计,7月份的时候公司要我重新核算5月份司机的产值(核算工资的数据),正常来说,5月份的工资应该在我来之前就应该发放,但却让我来重新算,就没有按正常工作程序核算7月份的数据,后来还是我自己加班做好的,现在公司却要罚我款,从7月1号开始算起,扣了差不多600元,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如果公司以前有这样的规定,罚款是可以的;
如果公司以前没有这样的规定,到了你这里开始罚款了,那就是不合理的。

可以找法院劳动仲裁

不合理,要他拿出依据,可以投诉

公司罚你款的依据是什么?以前有什么规定没有?如果核算一直是滞后的,那也无话可说,如果确实不合理,你可与他们据理力争,不解决的话还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当然,投诉是最后一着,尽量让他们纠正的为好.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了

不应该,6月以前的工作属于额外工作,应该补助不应罚款。没有按正常工作程序核算7月份的数据,这是个错误,但是加班做好了就可以了。罚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