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房东应该全额退还房租和押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19:33
我2年前和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没有继续签,但是一直住到现在,现在因为工作愿意准备搬家,提前40天通知了房东,房东要扣我不足月的房租,也就是说,我这个月只住了10天,他要收我30天的租金,这样合理吗?我是否应该得到全额的租金和押金?

最好请提供法律条文。
我查了一些条文,说我这种属于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节约,前提是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这个条文是否存在?

您好!在租赁这一块,国家现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问规定。
在此事件中,因为你在一年后并没有和房东签定相关的租赁合同,但你们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也就是顺延原则,你可以按照原来合同上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看看合同中相应条款如何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