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维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8:01:46
新买的诺基亚5220.
13号买的.20号拿去售后客服去检修..工作人员给的单子上写的因按3包法办理.我去卖场换的时候商家说没货.叫我等3天还说最多4天.现在都一个星期了.我问他们,他们还是说没货也没说个具体时间..三包法说的是7天.我这个可能8天了.不能退.他们又说没货.这样拖着怎么办..

手机的三包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你的手机在第8日出现问题,按照第12条规定,可以免费换货.如果卖场没有货,按照第18条规定,应该给你全额退款.

如果卖场拒绝告诉你确定的换机日期,又不愿意给你退款,你可以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打12365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

法律依据: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http://tech.163.com/mobile/06/0430/17/2FVKVB7J00111SNB.html

第十二条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 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二十条 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 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向消协投诉,或者向质检局投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