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订立劳动合同工伤要求赔偿,赔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45:16
一工人在工作时不小心碰到眼睛上部,在医院治疗之后好了,医疗费共花三千多,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用人单位又给这个工人600元用于养病,之后,工人要求赔偿,请问用人单位该不该赔偿?赔多少?此工人没有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且伤确实养好了,希望得到懂法律的人士回答,谢谢!!
最新消息,此工人一眼视力为0.1另一眼正常,请问能评为几级伤残?用人单位给他上了意外保险,获赔1800,此工人仅在单位工作两个月,平均工资大约在1500.请问除去医药费三千元,用人单位还要赔给工人多少?谢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的损伤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包括医疗费 营养费 护理费 误工费 后续治疗费 精神损害费.

该工人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补充:

上了意外保险不能免除缴纳工伤保险义务.

所以有任何损伤任然是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关于伤残等级你要去做伤残鉴定.

主要就是医药费,有没有什么残疾或后遗症,没有就有些养病期间的工资。

没有伤残的话,一般赔个比医疗费多一点的数目就行了~不用麻烦了~如果钱多可以向法院请求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