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8:52:18
我2007年3月22起在一台资工司上班,一直到08年3月3日,当天被无理由辞退,我月工资为1500,期间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以这样的情况根据新劳动法可以索赔多少,要向哪些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谢谢.
还有就是公司辞退我只是口头辞退,如果最后要求赔偿他又说没辞退我怎么办.
给我说具体点啊,谢谢了.
我上班的地方是上海

你工作已满半年不满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可以要求公司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两个月工资。同时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辞退你,是要给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共3个月工资。
公司只是口头辞退,你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吗?如果不用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通知,如果公司不肯出的话,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话,可以考虑用录音工具。
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带上你的录音设备,找到相关负责人,确认一下是否辞退,多套点以你有利的话,将来仲裁的时候也是证据。我不是专业学法的,所以给出的答案,你可以再多询几个人,比如上BAIDU,搜下“法律咨询”什么的,有一些专业网站上有律师可以给一些回答。下面是我搜集的一些法律条款,你看下下,不知道你们公司有没有帮你上交“综合保险”,也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交纳的,还有有没有加班啊什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自劳动争议发生(注1)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仲裁部门书面提请劳动仲裁。超过这一期限,当事人就等于放弃了申请裁的权利。

一、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注2)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自单位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