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请大家帮帮忙~~想个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53:43
本人自2001年就在A公司上班至今,但公司一直到现在未签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我向劳动仲裁上诉,在公司得知后便进行报复,口头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就是没了工作
我想不能就这么算了,向他要解除的书面证明,但他就是不给.因此我没法告他违法解除,我想懂的人给我想一个办法我应该怎么做
我能得到那些赔偿(谢谢了)

只要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起诉公司违反劳动法;
证明劳动关系方法有很多;
一、带有公章和自己签字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工资凭条
三、有人证明

没办法,你在给他们干时就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他们不签,你就不干了.但现在就是你默许了这种雇佣关系,维持了7年,有很多公司钻这种洞子,再有就是中国人就是多,不给你签合同你爱干不干,反正有很多人愿意干.所以这种纠纷没办法的,我哥们在仲裁上班,天天办公室里挤满了人,但解决了几个,不得而知了.

以下只是我的一点愚见(仅供参考):
首先:尽管您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是该公司员工,那么劳务关系也是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作证等)
其次: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因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明文规定了几种情况:(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故,公司单方面口头解除劳动关系是不对的。

有了证据以后您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我还是建议您与公司方面多沟通,摆出对您有利的证据后,公司也许会妥协,毕竟走司法程序是费时费钱的,如果与公司能够达成和解,未尝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并祝您好运!

不给您交纳社会保险,您有权要去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只要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起诉公司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