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权益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0:46:47
单位上班一个多月后与该单位解除了雇佣关系,他单位的老总说工资要在其他员工统一发的时候再发给他,这样做合理吗?我朋友没和用人单位鉴定合同,当时去应聘的时候他老总说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转正,我朋友工作了一个多月,这工资怎么算?(试用期1200元。试用期后1500元,电话补助100元,出差补助每天10元。)
雇佣关系是他老总解除的,但我朋友没犯任何错误,所以不知道什么原因解除。

谁让他不签合同了,发工资当然要在和其他员工统一发的时候给也很正常,但是一个月以后的日子工资怎么结算我想最好找劳动局(劳动局电话:12333)出面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