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宅土地十年前被邻居侵占,我家有土地使用合法证明,现在能收回吗?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9:47:47
我家是农村的,十年前也就是1998年,我家要建新房,就把旧房拆了,到县土地局办了土地使用证什么的东西。可是我家后面有个邻居,他在本来属于我家的住宅地(按照土地局给我家的规划)上盖了个破屋,说明一下,这个破屋之前就盖了。因为我家要盖房子,让他们拆掉,可是他们就是不拆。因为他们家在村里势力大,我家没办法,找了村里干部最后也没解决。因为我父母都是老好人,最后就作出让步,把屋基向前移了几米(还是在土地局规划的范围内)。等我们家把房子建好后,那个无耻的邻居赶紧把他那破屋拆了,建了个大院子把本来属于我家的土地也圈到他们家了。
现在十年过去了,家里孩子也长大了,要结婚了,可院子太小,想再盖几间屋可没地方,很拥挤。
请问法律方面的专家,那片本来属于我家的土地还能收回来吗?要打官司的话能赢吗?程序麻烦吗?可以向他家索取赔偿吗?还有就是,我也有个担心,因为我家房子不是严格按照土地局的规划建的(虽然是在那个规划范围内),我害怕闹到最后土地局再罚我家款,这可能吗?
不知道我的叙述把问题讲清楚没,因为农村人喜欢要大院子,这点希望你能理解。
万分期盼您的解答,谢谢。
希望大家仔细阅读我写的介绍,有针对性的回答,不要抄一些法律规定什么的或者复制别人的来忽悠我,这些东西我能找到,谢啦。

我的目的是现在有什么解决对策,大家也不要埋怨为什么以前让步不解决之类的话,谢谢啦!!!!!!!!

一、首先,你必须明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一般是村农民集体所有或者组农民集体所有的,不是国家的,也不是你家的。
二、你现在主张的是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权属的确认,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事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处理个人之间的争议,但无权作出确认权属(即归谁使用)的决定。房子怎么建,是否符合规划,这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事情。在农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站(所)可能给你画了张平面图,那是个你其实已付费的有偿服务,你在有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建设房屋时候,可以按此图图示去做,也可以不这么做,选择权在自己。换言之,那张图主要的作用在于:确定你使用土地的位置和面积,确认你使用建设用地的权利。因此,你不必担心在主张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会被土地部门罚款。
三、邻居侵占了你家有使用权的土地,村里的调解合同关于土地权属的条款是无效的,而且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你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许可证批准机关是县政府,那上面可盖着县政府的红印呢!村委会只是村民的自治组织,它怎么会有权变更上级政府的行政许可决定呢?越权的内容你不必理会。
四、邻居侵占了你家有使用权的土地,到目前仍侵占着,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因此,你现在主张权利,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五、赔偿方面。任何赔偿都是以己方的损失为条件的,而且损失和加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你认为你家损失了什么呢?如果你家损失了什么,你可以要求赔偿什么。个人认为本案应当与精神损害赔偿无关。
六、你家的地能收回来。建议你家向县(区)国土局申诉,请求责令邻居拆除围墙之类的违法圈占土地的构筑物。你有县级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国土局有职责帮助你维权。如果该单位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向县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不收费),告土地局不作为。当然,必要的时候你也可以邻居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实践中的一些细节我不必一一列出,你大体上按照这个步骤去做就行了。另外,我还认为,你请二个朋友做证直接通知邻居排除妨碍;如果不配合,如果现在土地上没有很重要或者特值钱的构筑物,你自个把自家地上的障碍清除,把地直接收回来,物尽其用,不就得了?自家的东西,拿回来,我觉得这是自力救济。

一句话,以前就不应该让啊,你土地证上有范围怕什么。他有势力怕什么,他即使当市长如果瞎来你到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去上访去反映,上面知道了,他有可能掉帽子了还敢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