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关于劳动法的规定 我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8:48:22
我是07年12月被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聘用的 是08年4月左右跟我签署的劳动合同 到现在也没给我上过保险 当初答应我会给上保险的 我在公司4月之前业绩非常优秀 因个人一点事4月的时候想离职 于是公司领导提出给我签署劳动合同 签署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签署的时候没有盖章 我让他们盖章 他们说要拿到总公司才能盖 说过两天把另一份盖好章的劳动合同给我 但是到现在我也没拿到 从6月开始 我的业绩搞不上去了 现在这种市场想做点业绩太难了 现在公司对我已经不理不睬了 很让让我伤心 还要取消的的买卖权限 让我做租赁 这不就是想让我走吗?这公司的领导很爱听奉承的话 我又不是爱奉承别人的人 所以在公司也没什么发展了 公司说我不认知企业 工资很低无责任底薪才780 是靠提成赚钱的 所以我现在想辞职 不想在这干了 太伤心了 我想知道我现在提出辞职行不行 我该怎么办 我想要回我该得到的赔偿 我能去告这公司吗?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谢谢了 更希望有律师来帮我 留下您的电话 我联系您 肯定要告这公司的

单位应该把劳动合同给你一份的,你没拿到,应该向他们要,然后,双方都要根据劳动合同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经过交涉,仍不给你,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反映.不过依我看,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时间较短,还是和他们好来好散算了,把该得的拿到就算了,既然双方关系不好,那就走了吧.还有请律师是不可能的事,请律师其实是高消费,一般人是承受不起高昂的律师费的,你工作时间不长,受到的损失不会很大,为这点事请律师是不值得的,而且也未必有律师肯接手你这样的事,有和他们搞下去的精力,还不如早点找家适合你工作的单位好点.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估计你辞职,公司很快会批下来的,由于是你自己主动辞职的,应该不会的什么补偿的。

劝你,趁早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