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别人的东西一定要赔偿新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2:24:04
丢失别人的东西一定要赔偿新的吗?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其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为轻,保管人应尽与保管自己所有物相同的注意,所以,只要尽了一般义务,能自证其无重大过失,便可以免却赔偿责任。但如果有重大过失,还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但重大过失的举证责任应该在对方.

那要说丢的是什么了.如果你要是给别人钱弄丢了赔新的旧的有什么区别...

不一定,根据损失补偿原则,只赔偿相同价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