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的棘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9:36:27
尊敬的律 师先生,我与老公性格不合,打算离婚。情况如下:
1、我们婚前各人名下均拥有1套房产,每个月支出按揭2500*2;
2、我月收入8500,年终有双薪,他月收入7000,年终奖不定,多则5-6万,少则2-3万;
3、有1个小孩,1岁多,打算由我抚养;
4、我们在深圳,小孩每月费用伙食1000,教育费1000,医疗费我们双方各能报销50%,所以每月开销估计不会超过2000;
我的问题如下:
1、法律规定不抚养小孩的一方每月负担工资的20%--30%,加入按照这个标准,我老公按月收入计算还是按年收入计算,因为他在证券公司上班,年终奖金不固定,像今年这个行情很可能没多少;
2、小孩每月的实际支出经分析应该超不过2000,如果按照每人负担一半的话他只需出1000不就可以了,月工资的20%--30%都明显超过了1000,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按什么标准来算;
3、因为他每月要供房贷2500,如果按工资的20%--30%来算的话这部分钱是否会先扣除然后再计算?

以上是我的情况和问题,恳请高人相助,不慎感激!

扶养费一般按扶养人的收入水平的20-30%计算,但是法官也会充分考虑影响每人生活的一些因素,从本案看,你可以提高点,但是一般会按实际的来计算,他年终奖的部分不确定的东西法官可能会不支持,别不应该减去还货的钱.

他只需要出1000,但上费用不包括重大医疗费用,较大额教育费用(合理范围内,例如你执意送到贵族学校不行)和因你儿子造成他人损害赔偿你不能支付的费用
当然你也可以要求为小孩设定一份双方共同按月缴纳的成长基金,每人出比如3000,作为今后专项各种支出费用,但要他同意,且在他有证据证明的年收入的30以内

按月的。
非得说每月伙食1000啊,不能两仟啊,我就给他吃好的了。
不会的,按工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