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有关毁谤的法律问题,请熟识法律的朋友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6:20:31
朋友X在一间布厂的分铺做财务,前几天他的主管找他谈话,说已经离职的业务S向老板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内容是说朋友X在分铺利用自己的职权,私吞公司的钱,还说自己是被X逼走的。那主管还把那封电子邮件打印了出来给朋友X看,朋友X趁主管不注意,把那封电子邮件用手机照了相,另外用打印机打印出来了,上面的字迹很清晰。
朋友X想用那封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告S毁谤,因为S说的全是他自己捏造的,根本没有真凭实据,而且这件事已经被其他同事知道了,对朋友X的名誉和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
请问凭那封电子邮件能控告S毁谤他人名誉吗?如果要起诉他,有哪些程序?要不要去公安局先报案,再找律师出律师信给他?
请熟识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谢谢~

毁谤不是我国刑事法律上的概念,应当是“诽谤”才对。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诽谤罪”是告诉才受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一个种类,不必经公安局,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