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急!工伤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27:42
我现在碰到了比较棘手的问题。我丈夫平时是接一些小生活自己做的,比如说楼梯扶手什么的。前几天生活比较多就找了几个人帮忙,有个朋友知道我们现在有几个人,就让我们抽几个人帮他几天忙,他是承包工程的。于是我丈夫就带了三个人去帮他,结果有一人从2米高的地方摔下来,伤到了脚,现在在住院,已经花了20000多医疗费了。钱现在虽然是他拿出来的,但是他还欠我们15000多块钱,也等于是我们的钱。还有节下来的治疗和以后的赔偿问题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分配。
我想问的是,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我们还是我们朋友?或者是我们都有责任?那责任应该怎样分配?以后的误工费又谁来赔?赔付标准是什么?
希望有人帮帮我?我真的很急!在此谢了!!!

这个问题请容慢慢分析。首先要告诉你的是,因为各方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能算为工伤。各方之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雇用关系,适用民法的规定,而不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要分清责任,首先要看你丈夫和带的三个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第一种情况:三个人受你丈夫管辖,由你丈夫从朋友哪里获得报酬,然后由你丈夫给三个人发工钱。这种情形下,相当于你丈夫是个雇主,三个人受雇于你丈夫。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责任应当由你丈夫来承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丧失劳动能力,家里有老人小孩(不满18岁)的,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数额是很大的。
第二种情况:三个人不是受你丈夫管辖,你丈夫和三个人都是由你们朋友发工钱。这种情况下,你丈夫和三个人都是受你们朋友雇用,你们朋友是雇主,发生事故的,责任就由你们朋友来承担。
一句话,三个人的老板是你丈夫还是你们朋友,谁是他们的老板,谁就要承担责任。判断谁是老板的标准就是谁能直接指挥他们、谁直接发工钱给他们。
有不明白的,可以给我留言。
希望对你有帮助。

应该是公司承担
但是公司不承担全部,承担一多部分
我们公司就是这样

交给法院接决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说:
1、受伤工人应当由 你丈夫的朋友支付赔偿的
2、如果你丈夫的朋友不履行赔偿,法院应该判你丈夫先行赔付工人
再由你丈夫去找你丈夫的朋友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