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附带民事赔偿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19:24
07年2月我被一地痞刺一刀,鉴定结果为重伤,从07年2月到5月手术治疗并在家休养,治疗期间(2月份)我原单位的合同期满中止,没有再续约,但因身体不适加上遇到找工作淡季,到08年9月才找到新工作并签订合同。原单位月收入3000。现在那小子被捕了,想问一下要计算误工费的话,时间怎样界定,大约能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以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出入院通知书、病休证明等>的医疗期、休息期为误工期。
所述未提及,如2一5月均有此手续,即可计算。

如无此手续,你与原单位合同期满另寻新工作的期间均不能计为误工期,因无法证明与受伤有关。 除非原单位能出具证明,系因你受伤而终止合同。

以上述方式确定误工期后,标准为你原应得而未得的全部收入〈含工资、奖金等>,但须原单位给你出具扣发钱的证明。

另建议:如能鉴定为身体残疾,获赔数额将大得多,"残疾赔偿金"〈按你月收入最多可计20年>至少在几万以上。 方法,可先咨询法医,如有定残可能,即要求公安机关委托残疾鉴定。

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