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里何在?法庭为何要这样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28:27
我因06年12月24日在龙港大桥发生了机械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2次住院到4个月多,经司法鉴定为10及伤残,到现在这么久了腿还未完全康愈,对方并未受伤。龙港交警中队受里此案到07年7月31日作出简易事故认定,我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龙港交警中队做出调解,交警中队认为对方需要赔偿,对方不肯赔偿。我因07年12份上诉到龙港法庭,法庭受理了此案,到08年8月18日作出判决,理由是对方已经采取避让减速为依据判对方无责任。
龙港交警中队已经认定对方为次要责任,龙港法庭竟然判对方无责任,龙港法庭的理由竟是采取避让减速。
交通法规规定采取避让减速是正确的吗?我已为10及伤残,龙港交警为何一拖再拖作出简易事故认定?为什么龙港法庭要一拖再拖这样判决?
现在是法制社会,难道现在苍南龙港的法律与国家规定的法律不相同吗?

龙港交警中队受里此案到07年7月31日作出简易事故认定,我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
那肯定是你不对,不管有没有责任,陪你钱是肯定的,但你也不要大开口,你可是主要责任

你提供的事情讲述得不完全啊 比如到底是不是都是机动车相撞吗?
还有责任是怎样.不过对方若是次要责任,应当也要赔偿的吧

没有什么的.建议您立即上诉,以免错过上诉的时间,具体找律师介入帮助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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