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了培训协议 没签合同 工作5月 辞职要赔偿那些费用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37:52
培训协议
甲方:哈尔滨德普施(国际)教育机构
乙方:某某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有好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一、哈尔滨德普施教育培训中心派遣某某到广州德普施(国际)教育机构进行培训,为期14天,从2008年5月28日至2008年6月10日。
二、在乙方培训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培训费、培训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凭借正规的票据在培训结束后于指定分校点进行报销。
三、乙方在培训完毕后,必须在甲方培训负责人签字并注明乙方通过所有考核后方可返回,返回时间要求在指定时间范围内,若有拖延时间后果自负。如果在结束培训后因个人原因无法返回哈尔滨学校继续工作者,应自行承担培训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这些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培训期间,因工作创作的作品,需交由广州市天河区德普施教育培训中心教学总部备案,此类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德普施版权所有的教学技术及培训单位所授予的专有技术书籍和教具等等,乙方不得私下教授非本校之学生或复制到私人家教班使用,也不得在另外开办的相类似的教育机构使用,违反者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革职处治。
六、乙方无论在职或离职都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能把整套技术泄露给第三方。
七、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以劳动合同法和各项政法的车相关规定为准;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与其它签订的合同条款相抵触,均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我是哈尔滨的(补习学校老师),学校送我到广州总部培训了十来天,回来后由于该校新办的没学生可带,每天尽干些杂货,工资少的可怜才几百块钱,做了近5个月,还是没签劳动合同,除了那纸破培训协议其他啥都没有,现在想辞职离开。
请问1.需要赔偿多少?
2.培训费怎么算啊?
我想知道 培训费能折算不啊 比如一年能走 而我干了半年 是不折去一半啊

不需要任何赔偿,七、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以劳动合同法和各项政法的车相关规定为准;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与其它签订的合同条款相抵触,均以本协议为准。
此合同为格式合同 不能成为法律依据的
ps:如果在结束培训后因个人原因无法返回哈尔滨学校继续工作者,应自行承担培训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这些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唯一要求赔偿的只有这一条相关,不过你也返回哈学校工作了啊
你办离职 这个合同没有任何连带关系的
而且你也没跟它签劳务合同,至多算个临时工 不需要任何赔偿的

如果签了协议,那就得按协议执行,否则既算违约了——只是,这违约金额似乎太多了一点,不符合实际产生额两倍的规定!

这个协议有问题啊

国家劳动法好像规定离职如果没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则离职只需要赔偿培训产生的费用,而且此费用必须有正规培训发票

协议无效 ~随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