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继承权的问题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5:44:08
王某全家三代六口人生活在一起,父母已退休在家,弟弟是某中学的教师,独生子小明刚读初中。王某夫妇开服装店,有存款42万元,还有个人财产图书、字画等。天有不测风云,王某因心脏病突发住进医院,临终前对全家人说,把图书、字画留给当教师的弟弟。
哪些属于王某遗留的财产?
王某遗留的财产在继承时应该如何分呢?
服装店不属于他的遗产吗?

1、存款42万元的一半21万元及个人生活学习工作用的图书是王某个人财产。字画如果是很值钱的,且在夫妻关系存继期间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王某个人财产。
2、王某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以上规定,口头遗嘱成立要以下条件:1)在危急情况下;2)有二个以上见证;3)见证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王某遗嘱不符合1)、2)这二个条件,所以无效。遗嘱无效,应当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3、王某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由王某父母、妻子、儿子共同分配。

1、遗产:42万,图书字画
2、图书字画遗赠弟弟,42万财产的一半属于妻子所有,另一半21万由父、母、妻、小明均分

遗嘱无效
按法定继承分配

1.存款的一半21万元和图书、字画属于遗产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王某临终前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存款21万元应该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分配,包括他的妻子、儿子和父母,同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将来的生活和成长,可以适当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