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44:47
我两位朋友前几天搭一辆出租摩托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一辆因超车的摩托车碰倒.两人一个轻伤,一个较重.现一人住院.进去时的医疗费由我们垫付.现在我们没钱了,但医院叫交钱,我们就叫出租车司机给钱(两个出租车司机都轻伤)但他们两个都不想交,还叫我们没钱就出院.交警也没有个明确的说法,(听说肇事者和交警队有关系).还说如果不出院就得我们自己垫付所有的费用.等出院了才能给我们.我们现在没钱医院就不给治,朋友又不能出院.我想请教高手我是否要起诉他们?到底如何起诉?由于对这方面没什么经验.所以请详细说明,费用要多少,由哪方支付?
请详细说明我们应负哪些责任?获得哪些赔偿?何时进行好?

治疗结束后赔偿,治疗期间只是垫付。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此条无关,略过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出租摩托车就是“摩的”吧?现在还有这行业么,不是黑车吧?两人搭一摩的,加上驾驶员就是三人共乘,本身就违反交通法了。与另一摩的相撞,这是两司机之间的事故,与你们乘客无关,你们乘客自搭车时起就与司机签订了无形的合同即“平安送达”,现在路上出了事故,自然由司机负责。如果是对方司机责任,那你方司机先向乘客赔偿然后再向肇事司机追偿。所以先起诉你方司机,未履行“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之合同,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支付。获得何种赔偿参见一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