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分类争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3:13:36
目前对所有权的分类有一分法和三分法,其中一分法即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三分法即分为国家,集体,个人所有权,请问一分法的优点体现在哪里呢?

你所说的一分法应该是二分法。

二分法是大陆物权法理论以及实践中的存在并被广泛认可的分类。这样区分的好处物权法对这两种有体物的所有权规制规则是不同的。这集中表现在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是不同。在我国,前者的变动是合同行为加交付;后者的变动是合同行为加登记。举个例子,你去买一个手表,是动产,你跟卖方订立一个合同,然后卖方把手表交给你,你就取得了手表的所有权。但如果你去买间房子,你跟房地产商签订了合同,如果不去有关部门登记,哪怕你已经住进去了,房子还是房地产商的。其他不同的地方还有很多。

三分法不是经典物权法理论上的分类,只是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流行的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分类,由于关涉到基本的政治体制,所以不好说他好不好。但是可以明确一点的是,经典物权法理论认为对于财产,不管是谁的,都应该给予平等保护,所以物权法理论是看不到所有者的。如果你想对国家、集体的所有权额外的照顾,你可以另立类似国有资产保护法一类的东西,但这种法律更多是一种行政法,而不是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