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中(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21:56
07年底我进入一工厂工作,入厂时没签劳动合同,厂方要求签一份入职协议上面写明试用期工资800元,试用期后计件,同岗位工资约2500元.我在工作了十多天后不幸发生工伤(伤残九级).事后厂方以入职协议的800元计算工伤待遇,请问这入职协议能取代劳动合同吗?若起诉到法院主张以同岗位工资计算工伤待遇有多少胜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可以凭借入职协议进行起诉,但赔偿标准一般是按你试用期的工资来算,你起诉的时候可以申请同岗位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到时候让法官来判

工伤好像是不需要看工资的,要赔付全部医疗费的,你问问律师,看我给你的留言

现在劳动法很保障劳动者的.别被他们整迷糊了.

应该按实际工资补偿,但是也是试用期的实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