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案的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9:14:32
本人的劳动争议案例:请大家帮忙分析。
本人于2005年7月份入广东 东莞 一家五金厂,工作时间为2005年07月份-2008年01月24号,公司于2008年01月15号把公司主任一级以上的管理者秘密做首批自动写辞职书处理。5天后因走漏风声想与各部门主管再要求自动写辞职书时遭到了我们的反抗,而终止。
然后公司又出一方案,要求写证明书!
证明书内容为:
本人某某,已领取入职以来到2007年12月份的所有经济补偿金。特此证明!
证明人: ***
只要你签了这份证明书之后,就可以去领取2007年的年终奖。(申明:这次的年终奖,公司方已更名为年终补偿金!)
最后因为我们中有部份不服签,公司采取游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如果我们不签就是不容不义啊。公司明明给了你们钱,你们还要找我们再要一次。良心何在啊等语言。
终止方式为:因公司违返劳动法,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一、2005年7月份入至2008年01月24号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二、2005年7月份入至2008年01月24号一直没有购买社保。
三、公司每个月只有两天假(不分大月或小月);
四、上班时间: 8:00-12:00 13:30-17:30
五、加班时间:18:30-21:30
每周规定要加班三个晚上,少于三个晚上的加班扣当天工资的1/3 。我们的入职表上写的是月薪。
五、公司对于每年的法定假如:
元月1号元旦节, 5.1号劳动节, 10月1号国庆节,均只有一天有薪假,多放的天数要扣一天工资。
请问根据以上几点可以得到什么赔偿,按照本人每月3800元/月计算,大约得到多少赔偿金,怎样计算,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索赔,万分感激。
2005.07—2005.10试用期为3300元/月 2005.11—2006.5 月薪3600元/月
2006.6—2007.5 月薪3700元/月 2007.6—2008.1 月薪3800元/月
以上案例:烦各位帮忙分析!谢谢
问: 加班费计算是不是应当按3800元/22

大约在公元前五万年左右,古埃及人已由游牧改为农耕,定居在尼罗河两岸,他们的农业收成与尼罗河是否发生洪水有很大关系。古埃及人从长期的观察中发现,尼罗河泛滥的时间是有规律的,他们就把这个时间每次都记录在竹竿上,从中得知两次泛滥时间之间大约相隔 3 65天;同时还发现,当尼罗河初涨的潮头来到今天开罗城附近的时候,也正好是太阳与天狼星同时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候。
于是,古埃及人便把这一天定为一年的开始。这是"元旦"最早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