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昨天刚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想终止,需要赔付多少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1:47:17
本人昨天刚签了一份房屋合同,交付了三分之二的房款,剩下的交房时付清。今天由于一些原因想终止这份合同,对方说需要赔付违约金20%,但合同中写明单方面终止合同需赔付对方5%的违约金,想详细问对方怎么算得这个金额,又不接我电话(房屋是电梯公寓小户型),请问那位能给我点专业意见,感谢~

房产法中有明确规定,在签订买卖合同后违约金不超过20%超过部分法院不于支持。这个是通常情况。
合同上有明确写明违约金额就按照合同上来执行。
如果对方不同意大家在双方协商。

你好: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既然你们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会按照约定处理。
但如果该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变更的。
另外就是你的房屋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现在的房屋和你们约定的有没有出入等等问题都是需要考虑的,因为这些对你是否进行赔偿有很大的帮助。
希望把问题说的更详细一些,在百度Hi里面给我留言或者交流,以便做准确的回答。

签订买卖合同后违约金不超过总款的20%,既然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赔付

合同上一般都会约定违约责任 按合同执行就是了 不能违反合同法的精神

合同上应该有多少钱的违约金

和者标地额的百分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