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1:05:40
我是农村人,我家的屋后有一块地,用来种菜的,也就是说很多年前祖辈们留下来的,前些年我们一直也都在交农业税的,这几年我们一家人一直都在外面生活,屋后的地也荒在那里,前段时间村里把这块地批给人家建房了,我们屋后有一棵樟树,要求我们处理掉,我想问下村里的做法合法吗?村里就应该收回土地吗?还是我们可以拿到适当的赔偿?

承包经营耕地的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就是要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归集体所有。
如果再按正常程序申请为建设用地,就是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据此,如果你的承包地也抛荒二年,村里要收回其土地是合法的,但不能收回拿给他人作宅基地。收回的目的,是不抛荒,承包给他人耕种,这才是收回的目的,也是立法的目的收在。所以说,村是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要求村是继续承包给你耕种,在才是合法的。
“樟树”是你的合法财产,你不同意处理的话,村里也没办法;要处理,应该得到赔偿。

不合法.应该拿到赔偿..

不清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