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仿造合同文件属于违法行为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0:28:28
A公司与B公司(外商)签订一份供货协议,A公司加盖公章,B公司签字。但员工甲不慎将合同遗失,后仿造一份,内容与原件一致,但签字更换。

由于涉及税收利益,海关稽查科来A公司调查时,员工甲提供了仿造合同,后被发现。员工甲接受了调查,并被做了笔录。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员工A损害了公司利益,也有违反了海关法规。员工A有法律责任么?会有可能被公司或海关以各种名义起诉么?
请给出详细解释,谢谢la /!
原合同是一笔长单供应协议,传真件。 仿造方式就是在一份空白的合同原件上面复印了了双方的盖章和签字。 内容与原合同一致。另外,合同原件已经由外方签字提供给海关了,海关也认定了原件的真实性。
仿造行文也由公司向海关进行了说明和道歉,包括递交材料、事情经过和笔录。

关键在于:是仿造,还是伪造。
如果是伪造,且有一定金额,可能涉嫌犯罪。

其应取得B公司(外商)的理解和支持,将对方存有的那份协议复印取得(并由对方盖章、签字)。
但是,海关有可能以“虚假提供海关资料”为由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公司有可能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该员工作出处理。

除此之外,并无其他。

补充提示:务必做好海关工作,取得谅解。你的情况,从事件性质认定的角度,是很关键的。

违法是显然的,但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

员工仿造一份,内容与原件一致…… ? 他仿造了什么内容? 是合同内容并包括对方的公章吗? 如果是私刻的,那可要小心刑事责任了。

此事若公司知道那么涉及合同诈骗罪(公司为主体), 不知道则涉及到伪造公司印章罪。

确定!
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就要负法律责任。
但丢失合同原件不是故意行为,可以减轻责任。
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也有可能被起诉,但有关方面会以不予受理结束立案。
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没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也要被处以警告,或者行政处罚。

甲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只是因为工作失职可能造成单位损失,而采取的不当补救措施,在主观上没有想诈骗其它公司的财物。客观上没有实施更改合同的内容。
海关在了解情况后,应该不会追究甲的法律责任。

伪造合同上不能构成犯罪,但是涉嫌偷税、漏税罪。

不构成犯罪。没有主观故意,未造成直接后果。但会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