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公司的规章条例被开除的是否有工资和押金退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6:04:39
我是在一个餐饮店工作,前几天我拿了个客人不要的我们店搞活动的一张吃一百送50的礼金券,《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了》今天我朋友过来玩,我就顺便把我那个礼金券送给了他,让他到我这里吃饭,结果被领导发现了。现在还没有怎么处理这件事,但前几个月也有两个同事因为犯了同样的错误被开除了,好像是工资和押金都没有开除的,我想我应该也会是这种结果。只是现在还没有定下来, 我好担心,担心我拿不到工资和押金,我现在身上没一分钱了,如果被开除没钱拿 那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想在这里确认一下 是不是可以拿到?

违反了公司的规章条例被开除的,有工资和押金退还,但通常没有另外补偿金。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与开除无关。而押金是不应该收的,除订立保密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该补偿是指工资之外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楼上的还律师啊!牛!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举表决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员工知晓无异议,才能适用于员工。
2、就我根据你的所述,先不说你们店的店规合不合法什么的,就我来看“我拿了个客人不要的我们店搞活动的一张吃一百送50的礼金券”决不到可以开除员工的程度。
3、在说,就算你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被开除,店也没有权利“工资和押金都没有”。如果,你被开除,还被扣工资、押金,你直接投诉你当地的劳动局,店老板这样做,绝对违法。

  由于违反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是没问题的
  但是扣发工资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没事,可以拿的··不给去告他··你做的并没有让店受到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