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懂法律的进来看看?这份协议书有没有蹊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01:26
百澜时尚墙贴为进一步拓宽市场,与实力雄厚、热忱节能事业的同仁携手合作,通过有组织规范的管理和实际有效地运作,达到双赢的目的,就墙贴制作技术转让协议如下:
甲方:百澜时尚墙贴工作室
乙方: (地区)
一、甲方确保每县市仅转让一家。
二、甲方确保转让一家,成功一家的原则,转让方式:
1、面授学习、学会为止(支持远程电脑,电话指导)技术转让费 元,包含调试后墙贴制作设备一台,软件一套、模版一套。画册一本。
2、甲方再有研究发明成果,应优先优惠供给乙方。
三、甲方授给乙方技术只准制作销售,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尚未许可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将技术私自外传,不得私下转让模板。
四、甲方对所传授技术负责,乙方学会后投产与否和对生产的产品质量不负责.
五、乙方在学习完后,如遇技术方面的困难,可随时向甲方提出再学习的要求,并保证全部学会为止,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乙方在技术转让后,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信息等方面的优惠。
七、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经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也一次性把以上技术的技术资料一次性交给乙方,技术资料中均包括各种技术的详细操作及生产工艺。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定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期满可另行续约。 

九、补充部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首先
甲方:百澜时尚墙贴工作室 你是根本查不到的

2、甲方再有研究发明成果,应优先优惠供给乙方。新的研究成果是收取费用的,而且优惠价格不明确
其他猫腻也挺多的,他是在培养市场对手,所以肯定不会把核心技术全都给你的,个人意见,给个最佳哦

工作室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所签订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