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专业的法律人士,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3:29:40
这个是我朋友现在苦恼的问题,想咨询下学习法律或是从事法律的专业认识。
xx即我的朋友
内容:XX以前是某民营企业的一个普通销售。双方并没有签署任何的劳动合同,包括适用期合同也没有,在单位工作并未满一年就辞职了。之后与原单位还保持着联系。
有一次一个以前的客户有个项目想和XX合作。之后XX找到原单位。并阐述次事情。单位同意一起合同,利益分配为双方个50%。于是XX出面和客户签署项目合同(由公司盖合同章),结果在做单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麻烦(最后处于亏损状态),但是原单位并为做出两个人同时承担的打算,想由XX一个人承担。最后XX赌气下决定放弃这件事,毕竟和单位没有合同上的书面凭证。但是又怕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所以请相关人士就此事发表下专业回答。 如果我的提问有什么漏洞,也可以回复提出来~

违约金没有大概限定,你看一下合同里的描述情况,一般在最后几页
如果真不想做了,你可以找不可抗因素做借口,比如病了、家里有事,请假超过期限一类的办法公司就会解除你合同,那时候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是公司
你要重点看一下合同里,如果不做了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打招呼之类的.
第一,按照新劳动法规定,不存在违约金这一说,这一条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就算打官司对方也不能主张。如果对方强制要求你赔偿并以暴力威胁,或者扣押你相关物品,你反过来可以控告对方。
第二,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至少休息一天。超出部分,属于加班,可以要求加班工资。对方这样明显违法,可以保留加班证据,追讨加班工资。
第三,补课机构?对方有无教育部门相关批文资质呢?我觉得很怀疑。因为正常的教育机构是不会如此。
第四,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因为你们有合同,如果擅自离开属于自动离职,公司将不再对你做出补偿。
补偿是每工作一年(不足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具体办法:第一步,申请劳动仲裁,并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申请要求可以是:解除合同,返还押金(如果有),违约金条款无效,加班工资补偿,劳动补偿
如果对方拒绝接受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反正你都不想干了,就不必担心老板解雇你什么。
如果对方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这里就有可能涉及人身伤害,非法拘禁,恐吓等罪行。
可以走,如果没有以下特别情形,最好提前一个月通知。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