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要求员工对工装赔款,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19:16
进公司第一天签合同,那个时候没有工装,也没有任何工装的相关条款.
后来公司给员工做了工装,发了工装几个星期后,公司发出文件说辞职后要赔付工装费用的百分之几十,这是否合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员工开始用服装的时候并不知道辞职后要对工装赔款.
我想知道具体的一些法律依据.公司的意思是,只要辞职就要赔衣服的钱,在公司工作一定年数的员工辞职的时候不需要赔衣服的钱.不属于折旧,差不多就是要求把衣服买下来的意思.
我就想知道,公司给员工做的服装,是不是辞职后员工就要赔偿?我们在公司上班必须穿工装.

公司收取工装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以其它名义”包括了所有情况当然也包括收取工装费,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罚。 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无法律依据,可到劳动局举报,工服属劳动条件应该由单位提供。

你这问题太简单,不要看那么多绕口的法律规定。
首先,公司不能以任何名义收押金、保证金。其次,工装等属于企业必须给工人提供的劳保用品,这是劳动法规定的,所以扣款没依据。你可以找劳动稽查投诉,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个人认为,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是不合法的,职工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扣除所谓的折旧、损耗费用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浙江王律师

是不合理的,不行的话找劳动局。一下就决绝问题了。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