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合同发生欠条纠纷,该怎么办?请有识之士帮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44:22
近日,有一农村亲朋与人签订了一个土地买卖合同,金额约8500元。但买方只付了现金5500元,其余3000元写下欠条,说一年后还清。当下卖方没有表示意见,事后觉得写欠条会引起以后的还钱纠纷,故向买方重新提出要一次性付清余下的3000元,否则不卖了。但买方不同意,引起纠纷,该怎么处理?我是第一次发现这里有好多专家解答问题,很有水平.故提问请有识之士帮助。谢谢!
买方现在不同意一次性付清余下的3000元,卖方说不卖了、想终止这宗土地的卖出后,买方不同意、买方说要去打官司,现在卖方该怎么?
这个朋友出卖的土地有可能是农用地。请问: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他们的买卖合同有无效?双方各有什么责任?卖方能否终止卖出这宗土地。
请求高人帮助。谢谢!

国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只国当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办理出让手续后,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你朋友与别人的土地买卖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构成事实,双方都要受到行政处罚。他们之间签订的买卖协议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朋友及买主都明白这个道理,就不存在打官司的问题,因为打这样的官司双方都是没有任可好处的。但如果你朋友出卖的不是土地,而责任地的流转,也就是有偿转让耕种权,则又是符合政策的。所以你应该弄清楚问题的具体情况,一是你朋友这宗地是不是农村集体土地,二是对方买的买来是干什么用,双方协议是怎么写的,是否属于集体土地流转范畴。

看你朋友出卖的土地是不是农用地,如果是的话,买卖双方都有问题!如果不是的话,看那欠条有没有签字画押。如果有的话,应该还有胜算!如果没有,靠屋里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