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支付多一个月的工资,请问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6:43:45
我与公司签定了1年半的劳动合同,但由于生病,在一个礼拜请了两次假,公司在第二个礼拜以不能胜任公司的工作为由单方面提出让我离职,多支付一个月的薪水,请问,这合理吗?
补充一下,我是在工作3个月后的一个礼拜请的假,上司也知道这事.

公司以这样的理由辞退你,虽然说有点勉强,不过也算合理。
对于任何在企业工作未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人为你工作不符合要求时,在辞退你的时候,都只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以了,一年至2年之间的 ,多支付2个月。。一次类推,一直到12个月。

至于说到不能胜任,这也只是公司的一个接口吧。是会出现的,比如一个岗位比较重要,可是工作人员身体不好 ,一直请假,公司就可以人为你的身体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可以辞退你。当然,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导致身体状况变差,是不能辞退的

基本上合理的

不确定,虽然支付了一个月薪水,但是如何为不能胜任?

你可以查下,这个赔偿薪水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的

合理啊,才干了一个星期,拿两个月工资。你还赚了,多好啊

属合理!!

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啊:你请假的话,应该是有经过上司同意吧?可为什么请假明明通过了却还要以不能胜任为由解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