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拖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8:29:38
我想问一下我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领导也批准了.但是我的工资(两个月的10月和11月)他说要两个月之后才能给(1月和2月) 我.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有根据吗?

公司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根据本条规定,经济补偿金要在工作交接时支付,那么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工资更应该及时支付了。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单位无故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其尽快支付,并可以要求其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不支付,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没有根据 拿钱的是大爷 公司正规 规模大的话 还可信 反之不可信 最好叫他写给条给你 不然就成了空口说白话

没有的,先看看有没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不行可以到劳动局咨询下!

没根据,但你也拿他没办法,在中国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好像也很正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