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相关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0:45:36
我去年11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但是至今为止(11月5日)公司都没有提起过与我续签合同的事情。我从别的途径了解到近期公司裁员,我的合同可能就不会续期了。请问:
1.像我这种情况会执行新劳动法还是旧劳动法?
2.现在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但我依然在上班,符合什么法规赔偿?
3.不续签合同公司是否需要提前知会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就不再续签那么会有补偿吗?
我的合同已于2008年11月1日到期。之后到现在(6日)并未续签合同。请问:
1.公司应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吗?还是说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再通知都合法?
2.现在我与公司已经是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此劳动关系也需要提前一个月吗?否则是否会赔偿?
3.关于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必须满一个月?如果不满一个月那么工资该如何算?

我对劳动法不是很清楚,还麻烦诸位大侠讲的细一些~多谢!

自11月1日起您已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30日通知,否则应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单位现在解除劳动合同,需与您协商一致,否则,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为此您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是单位工人,只要不超过一个月就可以。
如果不提前通知会有一个工资的补偿。如果不签了就要给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目前肯定是按照新劳动法执行。他没有续签合同肯定是公司不对,你们目前依然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你相关的社会保障他必须承担。今天,才是合同正式到期的时候,也不能说他有拖延。正如你所说公司不与你续签时,他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才对,并给付你下一个月的工资才对。

打电话问你所在地的劳动局
我认为应该执行新的劳动法
如果不续签合同,公司应该提前通知你
你自己也需要主动的问一下经理,或者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