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管资产遗失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59:58
在职期间,公司有一资产归我保管,价值1750元人民币,使用年限为5年,是2006年1月份购买的,在2008年6月份盘点时遗失了,公司规定是:资产净值<2000的按80%赔偿,请问合理吗?

要是那东西用了少于一年,你赔1400是合理的
要是那东西用的超过1年,你赔1400是不合理的,你要知道那东西用了多久,放在库房,估计也一直没用

这个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啊!看看你们公司之前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与条例,只要不超过范围,并能保证扣款后,你的工资不低当地最低生活金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