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纠纷和房屋拆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14:23
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住的是公房,也就是问公家借的租赁房,一室两户,有2个户口本,一个是我爷爷,奶奶,姑姑,一本是我,我妈妈,我爸爸.关于我姑姑,我这里说明一下,她原先结婚后把户口迁出去了,后来离婚,又迁回来了,后来遇到她们单位分房,又迁出去,然后单位分的房子拆迁了,拿了一笔钱,又自己买了一套住,接着又把户口迁回来我这里.我爸爸10年前就去世了,现在这几年里,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现在这个房子里就剩下我,我妈妈,姑姑3个人的户口(姑姑她一本户口本,我和妈妈一本户口本).并且奶奶去世后,他就把这个房子的承租人改成了她,她来和我们谈,意思是想把房子产权买下之后卖掉,然后我们3个人分钱,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一直拖着,等到房屋拆迁的话,我们是不是比较划算?(房子是楼房)还有,我想问一下,她原来已经享受过单位的福利分房,并且单位分的房子拆迁也已经拿到钱了,如果现在这里拆迁的话她是否还能再分到(她是承租人,和不是承租人在分房上有区别吗?)谢谢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朋友回答,谢谢了~~

1、“如果我们一直拖着,等到房屋拆迁的话,我们是不是比较划算?”:更不合算了。因为:如果在拆迁之前你们没有能买下产权、拿到房产证的话,到拆迁时拆迁补偿款是应给房产的所有权人的(公房,产权就是公家的),虽然你们作为现在居住的承租人会得到一些补偿,但不是全部,这不更吃亏了吗?

2、你姑姑建议买下产权是正确的,但要注意的是:买下产权时,房产证上必须有你和你母亲的名字,如果只有她一人的名字,不仅日后拆迁补偿你和你母亲拿不到,她还可能把你们轰出去的:那房子就是她一人的了。

3、“她原来已经享受过单位的福利分房,并且单位分的房子拆迁也已经拿到钱了,如果现在这里拆迁的话她是否还能再分到”:她享受的是她的单位的福利,与你们现在这房的拆迁补偿没有关系,只要她是承租人,她就仍然有权得到此房拆迁的补偿。

4、“她是承租人,和不是承租人在分房上有区别吗?”:当然有,而且影响很大,一般情况下,谁是承租人,买断房产权是产权证上就是谁,这对你们母子十分不利。

5、建议:
(1)在有一分可能的情况下,改变承租人为你们母子。就以你姑姑已经另有住房、不符合承租条件为由。
(2)最好买下产权:如果不是你们母子单独买下,也要争取将你们加上为共有人。
(3)房子产权买下后:不能听你姑姑的,买房分钱。如果有了自己的产权,你说的等到拆迁时就更合算了。
(4)把房子卖了,她拿走钱又去住她的另一套房,你们母子怎么办?

建议你查一查当地城市拆迁管理办法,并找律师问一下,因为你的情况太负杂了

你们可以去房管局,要求将承租人变更为你妈妈.因为你姑姑已经不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这样此房的一切权益都由你母子二人享有了.

不能

由于她是承租人,所以她肯定能分到拆迁补偿的;当然如果等到房屋拆迁的话,你们肯定能得到一套自己的房子的。

承租公房的主体一般是有限制的,限于该集体组织或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成员,但是如果该公房所有权人认可的,其他人员也可以承租公房。在公房拆迁中,一般由承租人先买下房屋产权再进行拆迁,所以房屋的产权应当买下。至于买下产权后买房还是等待拆迁,需要由你们决定,哪种途径能够获得更大利益具有不确定性,不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