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这样一份合同我能不能签啊?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22:00
我在一个小公司里做的前台兼文员。现在试用期3个月快过了,老板要和我签正式合同,合同时间是一年的。可是合同上有一项说如果我在一年内提前走了的话要付违约金1万元。
有听说要违约金的合同是非法合同,请问是不是这样的?
那这份合同我能签吗?好不容易熬过了试用期,不想因为违约金的问题放弃啊,主要问题是,这份工作我注定是不能做满一年的。请问我该怎么办?该怎么跟我的老板谈?

我这边是江苏。请专业人士提供一些法律的条款吧,可以的话就我的情况给我解答下,谢谢了!!没几天就要签了,请大家快快帮忙啊!!

谢绝复制粘贴的回答。
补充一下,我的月工资转正后会在1200左右。
谢谢大家了!!

1、违约金条款无效,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2、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怎么还要签合同?
3、一年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一个月试用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是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合同可以签。随时可以走。
5、公司的做法,很多地方不合法,你可以抓住公司的错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来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呢。多留个心眼吧,保存好证据。

如果老板收你的押金的话就是非法合同哦,否则就是合法合同,按你的叙述的话。
你要是注定做不满一年,那就和老板商定,去掉这个条款。否则别在这里做。

是的,没错, 这样的合同是非法合同!
你老板真黑!
你在合同期内走的话,如果有提前通知, 是不用交违约金的.
2008年1月份新出台的合同法里也没有这样的说法, 就算员工没提前通知,也是不用交什么违约金的.
只有公司炒员工,才要赔偿.
我当时有参加这份劳动法的培训

我建议你让老板把这条改掉,改成: 在一年内走需提前15-30天通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