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合同,但两个多月了他还没给我一份合同,我想问一下这样合同还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47:42
1 我和公司签合同时,他先让我签了,然后他说让我等着,等他签字盖章之后再给我,我就每在意,等将要三个月了,他还没给我那份合同,我现在想辞职,适用期是三个月,现在合同有效吗,还有没有必要解除合同,
2 签合同时 ,需要劳动局盖章吗,是不是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就生效了,
3 签合同之后,保险金应什么时候给交,是在适用期之后吗,我一同事签约七个月了,还没给交保险金,这违法了吗,
2 签合同时 ,需要劳动局盖章吗,是不是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就生效了,
3 签合同之后,保险金应什么时候给交,是在适用期之后吗,我一同事签约七个月了,还没给交保险金,这违法了吗,
1、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同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
2、不需要劳动局盖章,只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3、用人单位不是必须替劳动者缴纳,要看双方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的。
适用期三个月走人不违法的。不交金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