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既不签劳动合同又不明确工资签个简单的劳动协议每月只发1050元说是生活费现在我该如何与单位结算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28:34
已工作两月了,我现在辞职了我该如何与单位结算工资?请那位高人支招不胜感激

同工同酬。
参照相同、相似岗位工资。

参照同岗位的其他同事的工资标准。

现在私企都这样,呵呵。。。。。

2008年新版劳动合同法中明有确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同时你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这两个月的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