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42:01
本人2006年9月22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附带民事赔偿80000多元,本人入狱,现本人以减刑出狱,原告在服刑期间未向本人及家属要求过索赔,请问现时间已超过2年,他的赔偿法院是否还受理,或者说我是不是可以赖着不给了?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个人觉得,他的申请应该是不会被法院受理的。

河南 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