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遗产继承和遗嘱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16:15
有关遗产继承和遗嘱的相关问题向专业人士咨询下,还望指教,谢谢!

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爸爸是爷爷的独子,我们原本在老家农村有一套房子,而且我爸妈结婚的时候就住在那里,跟爷爷奶奶一起,一共是六间。农村的房产证上写的房主是爷爷,共有人是奶奶和我们一家三口。

爷爷在92年的时候去世了,奶奶在今年九月份去世的。

奶奶还有四个女儿,是和前夫所生,离婚的时候也是判给前夫抚养,不过,由于前夫不要她们,所以实际上一直是我爷爷抚养的。

另外,95年的时候,我们搬家了,将原本的六间房子卖掉了三间,有卖房协议在,而且村委做了公证,是奶奶的盖章。

现在奶奶去世后,这四个女儿说是奶奶生前留下了遗嘱,将房子留给她们四个,没有爸爸的份儿,而且还在爸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出租了出去。遗嘱也至今没有拿出来给爸爸看,只是口说它的存在

想这样的情况,爸爸是否有继承权?我的四个姑妈们是否有独立处理房子的权力?

注: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属人是爸爸的名字。

我爸妈现在上海,爸爸又在七年前得过脑出血,半身不遂,所以无法回去。

我们本来根本没打算跟她们争什么房子,可是她们做的太过分了,奶奶连七七都没过完,他们就为了霸占房子,将奶奶的房子租给了十几个民工居住!连厨房都住满了人!实在叫人气愤!

还望专业人士,能够帮我们详细分析下,我们现在究竟还有哪些权力和如何运用它?

谢谢!
请专业人士详细回答下,谢谢

你爷爷去世后,房子由你奶奶和你们一家三口共有。即使你奶奶真的留有遗嘱说把房子留给四个姑姑,但房子有你们一家的共有份额,你奶奶无权处分属于你们一家三口的那部分份额,遗嘱中对该部分房子的处分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你奶奶立有遗嘱说房子归你姑姑,那她们也只能继承属于你奶奶的那部分,其余部分还是你们一家三口的。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你奶奶那部分就由你爸爸和四个姑姑共同继承,每人五分之一。
所以,无论是否有遗嘱,房子都有你们家的份额,你四个姑姑无权处分房子的全部,你爸爸有权要求她们出示遗嘱。
建议你们尽快起诉,因为有2年的诉讼时效。

让你父亲给你写授权书,请律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