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为什么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53:40
我是一个国有大企的职工,保险齐全,我们的工作比较繁重,纯粹的重体力劳动,在工作中我不慎腰部受伤,到医院检查结果为腰间盘突出,在事故发生的时候给单位领导电话通知过,领导也知情,为什么他说这不是工伤,而且说每月给我发工资的20%,我感觉很不公平,有明白的朋友请帮忙解惑,我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
我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也就是当班,就是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现场就是工作地,干的就是平时的工作,领导不承认是工伤,但是承认是引公受伤,并出具了受伤在工作现场的证明,这应该算了吧!“因为腰间盘突出不属于突发性疾病,所以不能做为工伤处理”领导的回答

2007年5月1日起实行新的工伤管理办法,具备以下三条就应视为工伤。工伤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同时具备上三条就是工伤。包括上下班时间的必经路线上。你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鉴定。认定。

这个好像不能算是工伤

是要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