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辩证法的问题》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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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辩证法问题
列宁

(1915年)

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参看拉萨尔的《赫拉克利特》一书第3篇(《论认识》)开头所引的斐洛关于赫拉克利特的一段话①),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可说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黑格尔也正是这样提问题的(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形而上学》中经常为此绞尽脑汁,并跟赫拉克利特即跟赫拉克利特的思想作斗争②)。

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对于辩证法的这一方面,通常(例如在普列汉诺夫那里)没有予以足够的注意:对立面的同一被当作实例的总和“例如种子”;“例如原始共产主义”。恩格斯也这样做过。但这是“为了通俗化”……,而不 是当作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

在数学中,+和-,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

在物理学中,正电和负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对立面的同一(它们的“统一”,也许这样说更正确些?虽然同一和统一这两个术语的差别在这里并不特别重要。在一定意义上二者都是正确的),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要认识在“自己运动”中、自生发展中和蓬勃生活中的世界一切过程,就要把这些过程当作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有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按第一种运动观点,自己运动,它的动力、它的泉源、它的动因都被忽视了(或者这个泉源被移到外部——移到上帝、主体等等那里去了);按第二种观点,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

第一种观点是僵死的、平庸的、枯燥的。第二种观点是活生生的。只有第二种观点才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