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共同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18:06
各位朋友,请问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房证是我的名,后来又改成我父亲的名。现在我要起诉离婚。房子是共同财产吗(当时并未明确赠与对象)

如果现在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财产属于你父亲所有,不属于你和你配偶的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是近期由你的名字更改为你父亲的名字的,你配偶可能会提出房子是共同财产,你将房产证更名是私自转移财产,当然她有提出证据证明你转移财产的义务,你也有义务把前因后果说清楚。
建议:你父母当时出资购买房子的时候,给你打一个条,明确是给你一个人的。同时你给你父母写一张借款收条,表明房款是你借你父母的。这样处理,从根源上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而你将名字更为你父亲的名,也能解释清楚。因为钱是你父母出的,所以又改成了你父亲名字。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是你父亲的名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赠与中没有明确说明赠与人,属于赠与夫妻两人,因此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对方提出证据,证明房证改名是由于你想逃避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房产证是哪个的名字啊,要是是你爸的名字么,就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各

如时合法变更到你父亲名下,则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