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51:17
我和我丈夫结婚时,家里所有的家电都是我买的加在一起大约花了四万元左右,我父母陪嫁了我六万元,有存折的,请问离婚时这部分算是我的婚前财产吗?家电虽说有发票,但是发票上也没有的我名子啊,存折里的钱存存取取都用过了,如何界定呢?

四万的家电属于婚前财产是毫无疑问的,发票关键是证明时间。上有没你的名字不重要,只要证明是你们婚前你买的就OK了。
存折上的钱也属于婚前财产,只要能证明是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使用的就可以了。

存折上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其他的家电等就不能主张了。

发票和存折上的时间可以证明